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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美國棒球名人堂選拔引發美國各界的爭辯,曾涉及禁藥醜聞、當代最強的一打一投邦茲(Barry Bonds)和克萊門斯(Roger Clemens)又再度落選。職棒界回頭檢視禁藥時期(Steroid Era)的選手紀錄,並對名人堂的選拔程序發出改革聲浪,相關報導竟搶走入選名人堂麥達克斯(Greg Maddux)、葛拉文(Tom Glavine)和湯瑪斯(Frank Thomas)三位選手的鎂光燈。

 

遺珠之憾搶走新聞鎂光燈

2014年美國職業棒球選手名人堂選拔出爐,一如所料,麥達克斯、葛拉文和湯瑪斯三位首度具候選資格的球員,第一年即獲得美國棒球作家協會青睞,高票入選。另一方面,邦茲(Barry Bonds)和克萊門斯(Roger Clemens)當代最強的一打一投,沒有意外,又被摒棄在名人堂之外。兩位因禁藥問題而多次進出法庭的傳奇球員,連續兩年得票率皆未破4成,距離75的當選門檻尚有一大段距離,他們可能終其一生,都無緣名人堂了,這個遺珠之憾反而搶走入選者的鎂光燈,引發更多爭辯。

大辯論之一:如何面對禁藥時期(Steroid Era)的選手與紀錄?

第一個層面的論戰,不僅牽涉到球員個人榮耀,其背後更重要的意義在於:我們如何面對禁藥時期的選手與紀錄?

藥物介入美國職業棒球甚早,一直到今天都未曾完全消失。至於美國職棒選手何時開始以藥物提升表現,眾說紛紜。據說二次世界戰後,即有選手以安非他命應付冗長球季與密集的賽程,許多球員賽前吸安,賽後須吃鎮定劑方能入眠,有人因此藥物成癮,精神崩潰,80年代曾經效力道奇、洋基的中繼投手Steve Howe1996年國聯MVP 卡米尼堤(Ken Caminiti),皆因濫用藥物而壯年早逝。

60年代後,美國社會歷經嬉皮革命,各式毒品堂而皇之滲入社會各階層,職棒亦難倖免,選手在球賽間嗑古柯鹼,早是半公開的祕密,名人堂選手Willie MayWillie Stargell都曾承認使用毒品提升表現。大聯盟投手Jim Bouton退休後於1970年出版的四壞球(Ball Four)乙書,對於選手在場濫用藥物的情形,即有生動的描述,只是當時傳播媒體沒有今天發達,這個問題一直到1985年以匹茲堡海盜隊為主的眾多球員,在司法問訊坦承使用古柯鹼,此現象方獲大聯盟正視。

其後,美國政府在80年代末開始管制類固醇和生長激素的使用,沒有醫師處方箋擅用此類藥品,即構成違法行為。在法律生效之前,也有選手使用類固醇,但在政府立法禁止後,類固醇與生長激素從此成為成禁藥。

90年代初,偶有全國性媒體報導職棒選手有使用禁藥情形,但未激起太大漣漪,直到90年代末期,索沙(Sammy Sosa)和麥奎爾(Mark McGwire)競逐單季全壘打紀錄時,麥奎爾堂而皇之將雄烷二酮(一種雄性素)置於休息室衣櫃,且稍後在美聯社記者追問下,坦承使用當時尚未被大聯盟列為禁藥的肌肉生長激素,輿論譁然,從此,藥物問題伴隨全壘打紀錄,成為全美頭條新聞。

2005年,麥奎爾剛上大聯盟的運動家隊重砲隊友坎塞柯(Jose Canseco),離開大聯盟後不擅理財,缺錢孔急,竟出書全盤托出自己與隊友使用禁藥歷程;次年舊金山紀事報兩位記者出版Game of Shadows一書,詳細報導邦茲使用禁藥始末。之前對類固醇和生長激素處理不甚積極的大聯盟,迫於輿論壓力下,邀請德高望重的民主黨前參議員米契爾(George Mitchell)展開獨立調查。2007Mitchell公布的四百餘頁報告,鉅細靡遺地勾勒美國職棒禁藥猖獗的實況,為8090年代的大聯盟留下最不堪的註腳,而上述事件可能只是美國職棒的冰山一角,許多細節,球員基於義氣,大都三緘其口,不願多談。

邦茲與克萊門斯兩人未能入選名人堂的主因是他們使用類固醇與生長激素,但他們的球迷反問,早在80年代末立法前,許多選手也使用生長激素,而古柯鹼、安非他命更是職棒半公開秘密,許多名人堂選手皆曾吸食,為什麼邦茲和克萊門斯生涯各獲得七次年度MVP與塞揚獎,且未曾違反大聯盟禁藥規定的頂尖選手,卻無法入選?知名的ESPN記者歐尼(Buster Olney)即認為禁藥時期的選手,或多或少與禁藥沾上邊,所以他並不排拒投票給禁藥時期的球員,他將票投給該時期的相對傑出選手,這個看法,引發許多共鳴。

可以想見,在邦茲和克萊門斯仍有名人堂候選資格的歲月裡(未來13年裡),這個議題將一而再,再而三地浮現,而美國職棒禁藥時期的迷霧,亦將持續環繞棒壇聖殿名人堂,不會消散。

大辯論之二:棒球名人堂的選拔標準與程序

上述辯論引申第二個層面問題:棒球名人堂的選拔標準與程序。

北美四大職業運動裡(美式足球、棒球、籃球、曲棍球),就屬棒球名人堂的當選門檻最高。一位球員必須球技出眾,且品格備受肯定,方有可能獲得美國資深棒球作家75%以上的選票,方能進入此一聖殿,近80年來,只有240位選手進入名人堂,稱它為聖徒的選拔,亦不為過,但檢視其選拔成員與過程,仍有許多改進空間。

首先,投票權侷限在封閉的美國職棒作家圈。只有參加「美國棒球作家協會」(The Baseball Writers’ Association of America )成員,且在重要新聞媒體有十年以上寫作資歷的作家,方有投票權。2014年僅有571位作家擁有投票權,其中許多成員歲數已大,多年未曾寫作或買票進場觀賽,因此,批評者不禁質疑,為何只有10年以上寫作的作家具有投票資格?他們的票選能反映當代的看法嗎?球迷的聲音為何沒有表達的管道?球員為什麼不能互選?

其次,名人堂規定選拔標準有三項:運動家精神(Sportsmanship)、品格(character)和正直(integrity),但名人堂選拔規章並未針對這三個標準有進一步的明文說明,而全交由投票者的自由心證。所以,惡名昭彰的Ty Cobb是名人堂一員,口水球高手Gaylord Perry是名人堂一員,歷史上許多有名的種族歧視者也被選入名人堂,其他有家暴紀錄、酒駕、嗑藥的人,亦所在多有。批評者認為名人堂雖訂有上述三項標準,但缺乏精確定義,導致名人堂擁抱一堆具有嚴重道德瑕疵的球員,而雙重標準就是偽善。

美國知名的運動電臺主持人Dan Le Batard,為了抗議某些作家倡言投票予禁藥時期選手,竟將自己2014年的投票權讓渡給運動網站Deadspin,由該網站開放給網友票選十位球員(每位作家可圈選10位選手)。名人堂雖然很快就取消Dan Le Batard的終身投票權,但從Deadspin的網路票選結果,邦茲和Clemens的得票率仍未及70%,可以發現棒球作家與網友(一般球迷)的鴻溝,其實不如批評者想像地深。

筆者淺見:我愛凱薩,更愛羅馬

邦茲與克萊門斯的確是美國當代最強的一打一投,即使沒用禁藥,應該也能擠身名人堂,但兩人為掩飾自己使用禁藥而一再編織謊言,涉及妨礙司法公正與偽證罪,前幾年法院大審時,他們在法庭的說詞,被外界鉅細靡遺地檢視,雖然最後獲得法律上的勝利(克萊門斯無罪,邦茲僅居家監禁30),卻名譽掃地,沒有人再相信他們的誠信,這才是兩人在名人堂得票率不及40%,筆者認為即使名人堂改成球迷票選,兩人也難與名人堂結緣。

此外,更宏觀地來看,禁藥問題是所有職業運動須共同面對的課題。全球化後,職業運動的市場也隨著全球化,並延伸至相關產業,如有線電視、運動器材、娛樂圈、華爾街等,總體經濟產值驚人,饒舌歌手Jay ZRoc Nation去年簽下坎諾(Robinson Cano),華爾街將美式足球選手未來年薪納入期數指標,成為投資標的,皆是顯例。整個運動產業與商業利潤的驅動下,已成為利益共同體,選手為提升表現,爭取高薪,不惜鋌而走險,干犯天條使用禁藥。或許,成功帶來的財富太迷人眩目,禁藥因此就成為甜美的糖衣毒藥,有時,經紀公司也在背後推波助瀾,鼓勵選手違禁,形成一個龐大共犯結構。

這利益複合體為了追逐財富,淪為浮士德,出賣已身靈魂與魔鬼交易,邦茲、克萊門斯、抗癌單車選手阿姆斯壯(Arm Strong),職棒最高薪選手羅德里格斯(Alex Rodriguez),因使用禁藥而遭運動界放逐,留下令人唏噓的身影。

身為邦茲的忠實球迷,他那令人眩目的揮擊與守備,向來是我長期著迷美國職棒的主因之一。但數年前翻讀Game of Shadows一書,並關注其後的司法審判過程,發現他許多球場外的行為,頗值商榷,實在不夠資格進入棒球聖殿名人堂。筆者認為,職業運動不只是營利賺錢,它還肩負社會責任,如果我們允許作弊的選手進入名人堂,那我們傳達給下一代什麼訊息?未來如何教育他們什麼是公平的競爭?「我愛凱薩,更愛羅馬」,同樣的道理,「我愛邦茲,更愛美職」,即使邦茲是百年不世出的棒球奇才,名人堂將其婉拒在外,應是正確的抉擇。

至於有關上述第二層面的名人堂票選程序與成員,「美國棒球作家協會」也開始有檢討聲音,並組成一個專案小組,研究是否修訂的投票規則,使票選過程更具合理性與正當性,更能反映名人堂的貨真價實,但這個專案小組僅能提供建議,最後改革的幅度仍交由名人堂的董事成員決定。筆者認為,成立近八十年的名人堂,一時間恐難接受大幅改革,且以邦茲和克萊門斯為例,也有正當性不足而失去調整動力,結構性的大改變,仍有漫漫長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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